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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新曹杨四街坊集体土地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储备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07202601766
主题分类:
土地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11日
发文字号:
沪普府土〔2026〕30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5月11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为新曹杨四街坊集体土地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长征镇,东至丹巴路、南至西虬江、西至真北路、北至规划商办地块。用地总面积6805.48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34.23平方米、规划道路635.75平方米、绿化用地5199.88平方米、规划河道935.62平方米。经市政府以沪府土[2026]206号文批准,该地块内4.81平方米未利用地已转为建设用地,原长征镇曹杨村6805.48平方米集体土地已征为国有土地。
对于上述土地储备范围,市规划资源局以沪规划资源施[2023]170号文批准列入普陀区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3]50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你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3]51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经核,该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34.2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土地储备及前期开发,待条件具备后实施供地。另退让规划道路635.75平方米、绿化用地5199.88平方米、规划河道935.62平方米交由普陀区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管理。
请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请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对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注销登记。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6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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