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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普陀区上海电子工业学校地块(新村路401号)土地使用权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储备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07202502208
主题分类:
土地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发文字号:
沪普府土〔2025〕9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为上海电子工业学校地块(新村路401号)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普陀区甘泉路街道,东至志丹路、南至新村路、西至绿地普陀商务广场、北至平利路。涉及国有土地面积6511.99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6016.26平方米,规划道路495.73平方米。
另查,该项目已列入本市土地储备计划,并经你局以普规划资源储〔2025〕2 号文批复。经你局批复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经你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5〕45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该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现经审核,根据《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 6016.26 平方米土地交由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土地储备,另退让规划道路 495.73 平方米交由普陀区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管理。
请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请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对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注销登记。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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