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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白玉路(光复西路-宁夏路)道路改建、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程建设用地供地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建设白玉路(光复西路-宁夏路)道路改建、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工程项目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以及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为该地块土地使用权收回填报的《上海市用地业务管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收悉。

经查,该项目位于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南至光复西路,北至宁夏路。建设用地面积 17106.33 平方米,其中涉及国有(规划道路)648.31平方米、国有(既有道路)16326.54 平方米,上海市普陀区住宅发展局(现已更名为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131.48 平方米。

该项目 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5]36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4]22号、沪普规划资源选预变[2025]3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另查,上述 17106.33 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648.31 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分别经普府土用[2001]19 号、普府土用 [1994]79、沪府土征[1994]444号文批准收回国有。故本次涉及收回 16458.02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推进城市规划的实施,同意收回上述 16458.02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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