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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南石四路114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501357
主题分类:
土地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06日
发文字号:
沪普府土〔2025〕2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南石四路114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该地块位于普陀区真如镇街道南石四路114号。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8222.33平方米。土地权利人为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划拨。
经查,该项目已经市规划资源局以沪规划资源施〔2024〕303号文批复列入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5〕23号文批复投资估算,并经你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5〕11号文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8222.33平方米的使用权。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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