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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现状府村路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回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07202501205
主题分类:
土地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29日
发文字号:
沪普府土〔2025〕3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03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收回现状府村路部分路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以及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为该地块土地使用权收回填报的《上海市用地业务管理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收悉。
经查,该项目位于普陀区石泉路街道,东至宏发大楼东南角,西至救助管理二站。建设用地面积6403.3平方米,其中涉及国有(既有道路)3394.14平方米,上海市普陀区市政配套综合建设办公室土地3009.16平方米,上述土地使用权均未收回。
根据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A03、A05B街坊控规调整方案,现状府村路部分路段规划为轨交20号线储车场及附属交通设施用地、住宅和公共绿地。该路段未来将向北改至东接上湾路、西至真华南路,现该路段两侧及顶端的所有沿途单位征收和收储工作即将完成,对该路段不再有使用需求。故本次共计收回6403.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推进城市规划的实施,同意收回上述6403.3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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