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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为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建设规划棠浦路(曹杨路-真华南路)(暂名)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该地块位于曹杨新村街道,原以划拨方式供地,地块四至范围:东至真华南路;西至曹杨路。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3941.20平方米(其中966.3平方米已收回,另有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7.1平方米、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11.8平方米、国有(既有道路)2336平方米为本次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04月取得上海市房屋管理局批复项目建议书;2023年08月取得你局核发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2974.9平方米的使用权。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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