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为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普陀段)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为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外环西段交通功能提升工程(普陀段)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本市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该地块位于普陀区桃浦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5624.50平方米,其中涉及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5624.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划拨。

经查,该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5月取得上海市发改委批复的可 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7月取得上海市规划资源局核发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同意收回国有建设用地5624.50平方米的使用权。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落实有关土地补偿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