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批准普陀区桃浦镇春光家园一期春光村农民回搬房(村民安置房)地块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供地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普陀区桃浦镇春光家园一期春光村农民回搬房(村民安置房)地块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及为该项目编制的《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均收悉。

经查,该项目供地涉及使用国有土地65717.6平方米(内含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储备土地65717.6平方米)。

另查,该建设项目已征询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意见;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已由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普规划资源建[2022]17号复函,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组团用地,土地用途为住宅(征收安置房)。

现经审核,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65717.6平方米国有土地,已经普陀区土地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收地手续。

另批准你局为该建设项目编制的《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该项目供地面积为65717.6平方米,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你局凭本通知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为建设单位办理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