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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万里街道全民健身中心新建工程(暂名)(公共绿地部分)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万里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填报的20250325177905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5〕9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万里街道全民健身中心新建工程(暂名)(公共绿地部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5)BA310107202500277),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万里街道全民健身中心新建工程(暂名)(公共绿地部分)。

2、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普陀区万里社区W0607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8、24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1〕198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万里街道,东至公交调度站、南至富水路、西至18-10地块、北至横港河。

5、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G1)。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5415.3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绿地配套建筑。

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

3、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和已批控详规划有关要求。

4、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有关要求。

5、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周边相邻城市道路中心线标高约0.3米。

6、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7、地块单层地下空间可建设范围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与18-10地块的地下空间进行整体开发,并设置地下社会停车场(库),社会停车位不少于150个。

8、基地北临河道,6米陆域控制线内有健身步道,在设计阶段应考虑方案对河道陆域控制线及现有步道的影响,如涉及6米陆域控制线施工内容,请提前至水务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涉河手续。

9、绿地内雨水调蓄池设置以方案阶段区水务部门意见为准。

10、方案阶段应按照建管、消防、交警、生态环境、绿化、市容、卫生、民防、交通、水务等部门的征询意见落实。

11、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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