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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海贝尔幼儿园改扩建及整修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你(单位)填报的 20251223224740《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变更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该项目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5〕35号文核定(沪普书 (2025)BA310107202500910)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现你单位申请变更建设主体。

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有关规定,我局准予变更下列内容:

1、建设单位由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变更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其他未予调整事项仍按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5〕35号文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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