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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府村路(桃浦路-礼泉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注销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51016080017)《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划拨土地)注销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府村路(桃浦路-礼泉路)道路新建工程前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5〕2号文审定沪普书 (2025)BA3101072 02500042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划拨土地)。现因项目建议书调整,你(单位)向我局提出注销府村路(桃浦路-礼泉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划拨土地)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注销。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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