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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铁路涉桃浦路延伸至府村路项目新建工程地块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50527189024 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5〕45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铁路涉桃浦路延伸至府村路项目新建工程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5)BA310107202500505),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铁路涉桃浦路延伸至府村路项目新建工程地块。
2、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1单元、W060802单元B5、E3街坊等/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A6、A7街坊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沪府规〔2018〕87号)。
3、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石泉路街道 真如镇街道236街坊13/2、234街坊25丘、234街坊5/1丘、236街坊26丘、石泉路街道86街坊3丘、86街坊7/2(部分)。
4、规划用地性质:社区商业用地、铁路用地、道路用地、公交场站用地、公共绿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3117.1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相关规划设计要求我局将根据批准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土地出让或划拨时进一步明确。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请按照《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及海绵征询意见内容,落实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污染控制率等指标,并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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