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核定桃浦智创城028-02、064-01、078-02、079-01、087-02、06-N22地块绿化景观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20250428184196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5〕33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桃浦智创城028-02、064-01、078-02、079-01、087-02、06-N22地块绿化景观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5)BA310107202500403),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桃浦智创城028-02、064-01、078-02、079-01、087-02、06-N22地块绿化景观新建工程。

2、项目代码:31010769416662920251A3101003。

3、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沪府〔2016〕49号)、《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96、102等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沪府规〔2017〕101号)、《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6、028、050、052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0〕221号)、《上海市普陀区未来岛科技物流园区(W0615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6、07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0〕307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祁连山路东侧、南至真江北路、西至祁连山路西侧、北至古浪路。

5、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8323.0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30日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