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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普陀区新杨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20250924210372《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5)DA310107202500720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新杨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新槎浦、南至南大路、西至红柳路、北至走马塘。

四、规划用地性质:生产防护绿地(G2)。

五、可建用地面积:59687.21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635.24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635.24。

八、建筑容积率:0.01。

九、绿地率:不小于89.49%。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9.22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生态环境、交通、交警、绿化、市容、卫生、建委、消防、 民防、应急、地震、电力、桃浦镇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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