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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复有效期延续的决定(第1次)
索引号:
SY31010720250191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许方延〔2025〕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填报的“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行政许可延期申请表》(受理号 20251026214607)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于2024年11月8日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4〕31号文核发《关于审定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房屋建筑工程)的决定》(证号沪普方(2024)DA310107202400907)。现你(单位)(第1次)向我局提出延续《决定》有效期的申请。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延续《关于审定西部区域性医疗中心(暂定)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有效期一年至2026年11月8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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