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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海贝尔幼儿园改扩建及整修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50930211417《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5)DA31010720250073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

二、建设项目名称:海贝尔幼儿园改扩建及整修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铜川路2060弄121号。

四、规划用地性质:幼托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5038.77平方米。

六、改扩建总建筑面积:26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0平方米。

七、改扩建计容建筑面积:2405平方米。

八、容积率:0.85。

九、建筑高度:9.3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发改、地震、交警、交通、建委、消防、绿容、卫健、生态环境、应急、民防、水务、房管、教育、上水、电力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地下室退界不足地下建筑物深度0.7倍的,应采取技术安全措施和有效的施工方法,并由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定,且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基地界限。

3、地上建筑物、围墙及其基础均不得超出用地红线。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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