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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真如镇街道社区文体活动中心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真如镇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填报的2024100815343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4)DA31010720240081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真如镇街道办事处。

二、建设项目名称:真如镇街道社区文体活动中心新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东至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南至三源路、西至兰溪路、北至嘉发公寓小区。

四、规划用地性质:社区文化用地、社区体育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5519.2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六、总建筑面积:19950.17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10096.39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1.83。

九、建筑高度:22.36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文化、体育、地震、交警、交通、建委、绿化、市容、卫生、生态环境、应急、民防、供水、供电、燃气等部门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本项目与D01-03地块的规划普陀区真如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扩建项目须统一设计、空间共享、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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