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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予核发兰溪路(桃浦路-交通路)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50074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年04月16日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许建〔2025〕2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8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50409180273《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查,本工程范围与兰溪路-真南路下立交工程范围重合,建设单位要求暂缓实施本工程,并暂停本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本机关(我局)决定不予核发兰溪路(桃浦路-交通路)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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