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要求,经评估,现决定对《普陀区稳企发展融资支持实施办法》(普金融办规范〔2023〕1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