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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陀区养老机构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区各养老机构,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老年人集中住养服务机构肺结核防控的通知》(沪疾控局传防〔2025〕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无结核社区工作方案(2023-2027)>的通知》(沪疾控局传防〔2024〕2号)、《普陀区建设无结核社区实施方案(2024-2027)年》(普卫健疾控健促〔2024〕1号)等文件要求,为持续强化我区养老机构结核病防控,夯实无结核社区建设基础,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各养老机构要落细落实肺结核防控责任,建立健全结核防控规章制度,明确机构负责人为防控第一责任人,细化工作人员的防控职责,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定期开展健康监测、环境消杀及员工培训,强化职工入职、老人入住及年度体检等工作,做到应筛尽筛。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应第一时间报告并协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筛查处置工作,杜绝疫情扩散蔓延。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养老机构肺结核防控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定点医院要严格落实肺结核诊疗规范,提供规范的筛查、诊断、治疗服务,确保病例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托医养结合工作机制优势,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展结核防控知识培训,规范开展疫情筛查、报告及处置工作,及时通报疫情信息。区疾控中心(卫监所)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强化防控工作指导。

三、以“无结核养老机构”建设为抓手,持续助推无结核社区建设。在2025年成功建设第一批5家“无结核养老机构”的基础上,区卫生健康委与区民政局联合开展第二批普陀区“无结核养老机构”建设工作,经自评和区级专家组现场复核,确定5家养老机构建成第二批普陀区“无结核养老机构”(名单见附件)。两批“无结核养老机构”要总结提炼工作经验和优秀做法,持续健全结核病防控长效机制,带动更多养老机构参与到无结核建设中来,提升我区养老机构结核防控工作整体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普陀区“无结核养老机构”名单(第二批)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普陀区“无结核养老机构”名单

(第二批)

太保家园·上海普陀国际康养社区颐养院

上海普陀区第一老年福利院

上海美源养老院

上海普陀宁川养老院

上海宜川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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