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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上海泾惠敬老院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普陀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上海泾惠敬老院核定收费的函》及所附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保基本养老机构实际运营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床位费

最高限价:多人间2420元/人·月;四人间2720元/人·月;三人间2920元/人·月;双人间3120元/人·月。

二、护理费

最高限价:轻度1700元/人·月;中度1900元/人·月;重度2100元/人·月。

请你局负责监督该院养老服务收费价格的执行,对已入住老人设置相应的缓冲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同时落实好困难老人相关救助政策,并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等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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