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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宜川路34、38号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受理号:20250725199695)《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检查,该项目无需在现场设置地名标志,完成了地质资料汇交(汇交凭证编号:沪地资凭〔2023〕1394号)。经审核申请验收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本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竣工规划验收要求。

2、根据沪房规范〔2023〕1号文“关于印发《上海市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精神,该项目免于办理土地核验手续。

3、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的规定,对提交的工程竣工档案予以认可。该项目还未全面完成档案报送,《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附后。你单位应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限时办理归档承诺书》履行承诺,逾期不履行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宜川路34、38号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项目《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编号:沪普规划资源验(2025)JA310107202501124)。

附:《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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