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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普陀区房屋协议置换管理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

2025年09月0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一、起草背景

由于原上位政策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屋协议置换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建房管联〔2018〕853号)已废止,我区也已同步对《上海市普陀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协议置换实施办法》(普府规范〔2020〕2号)予以废止。

为进一步深化城市更新、提升居民居住品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和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协议置换管理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5〕220号)要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协商起草了《上海市普陀区房屋协议置换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草案)”)。

二、法律依据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于2025年4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协议置换管理的意见》。

三、起草过程

为规范本区房屋协议置换行为,维护协议置换双方合法权益,起草工作由区房管局牵头,区规资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街道镇配合,在深入研究本市上位文件的前提下共同研讨、起草、修改并最终形成了《管理办法》(草案)。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草案)共计十五条,按照房屋协议置换的基本流程包含了房屋协议置换的适用范围、实施主体、职责分工、开展协议置换的条件、实施范围的确定、房屋调查登记、方案征询及修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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