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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草案)草案全文

2025年04月1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上海市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区移交公共排水设施包括:市政公共排水管道792.72公里,下立交泵站12座,内部道路排水管道29.15公里,初雨调蓄池3座,通沟污泥处理厂1座。设备包括:移动泵车3辆。

二、改革目标

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全市统一将2025-2026年设定为改革过渡期。2025年底前,将全区公共排水设施移交上海城投集团统一运维;2026年底前,实现全区厂站网一体化运维管理,发挥规模效应,实施降本增效。

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指标名称

目标

管道养护抽查合格率

95%(含)以上(管道积泥深度不超过管径10%为合格)

污水收集处理水平

泵站放江符合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管网低水位运行

外水入侵减少

防汛抢险处置效率

中心城区道路标准以内降雨不发生积水

发生险情立即响应,接到抢险指令后30分钟内抵达现场

三、改革原则

五个统一:坚持厂站网高效统筹、雨污水紧密协同,打破行政区边界,实现统一运维管理、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运行调度、统一服务质量、统一核算机制。

五个明确:进一步明确政府和企业、市和区的职责边界,在改革过渡期内明确规划建设分工不变、明确设施资产权属不变、明确政府监管职责不变、明确属地防汛责任不变、明确日常运维资金渠道不变。

四、职责分工

1.区建管委(区水务局):负责牵头制定本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负责对接上海市水务局落实改革方案;负责对接上海城投集团,推进辖区内排水设施、设备的移交和运维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移交排水设施运维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负责指导、监督上海城投集团开展排水设施运维管理和防汛应急抢险工作;履行其他辖区内排水行业监督管理职责。

2.区发改委:负责研究形成本区移交排水设施大中修改造立项方式和资金渠道。

3.区财政局:负责落实移交排水设施的日常运维资金,并纳入区财政预算;配合市水务局、市财政局落实统一核算机制。

4.区国资委:负责指导区属国有养护企业做好人员移交和改革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

5.区应急局:负责对辖区内上海城投集团防汛应急抢险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管。

6.区人社局:负责做好区属国有养护企业人员移交相关行业指导。

7.区城运中心:负责对接市级部门,按照排水改革方案分工,调整优化“12345”、网格化等热线平台排水工单的派单和处置程序。

8.区城投公司:负责研究确定移交人员名单和相关需求,对接上海城投集团做好人员移交和改革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做好移交过渡期间排水设施管理和运维,以及防汛排水抢险、重大活动排水保障等工作。

9.各街镇: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非区管排水设施(包括内部道路排水设施、下立交泵站等)梳理校核,配合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做好辖区内排水设施移交工作。

10.上海城投集团:负责全区排水设施运维管理,包括日常运行调度、巡查养护,以及其他经市政府、区政府明确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全区防汛排水抢险、重大活动排水保障工作;负责接管全区新建排水设施,并加强排水管线信息的动态更新管理;负责排水设施一体化运行调度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负责涉及移交排水设施的热线、网格化、信访等事件的处置;负责做好全区排水应急保障服务;参与排水规划编制;参与新建排水设施的前期研究和竣工验收;配合排水接入现场踏勘、接入方案技术指导、接入项目验收等过程,并对排水户雨水管、污水管接驳情况、排水及水质情况进行管控;配合雨污混接整治、管道结构性病害修复等排水专项任务;配合开展排水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配合做好改革过程中的稳定工作。

五、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推进平稳有序移交

按照“应交尽交”“现状移交”原则,将全区所有公共排水设施交由上海城投集团统一运维管理。按照“人随事转、个人自愿”原则,将国有养护企业在册排水运维管理及作业人员移交上海城投集团,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改革过渡期间按照先前招投标结果,上海城投集团延续在有效期内的运维合同至期满,按要求执行统一经费投入标准和服务质量。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排水管道结构性病害修复、雨水系统提标改造、“消除积水”行动等既定专项任务仍由区内责任单位按既定时间节点要求实施推进。

时间安排:2025年6月,根据市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本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对接上海城投集团“一区一小组”入驻本区排水管理单位和区属国有养护企业,全面介入运维管理业务,同步跟进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2025年3-12月,在全面梳理移交排水设施、设备、人员、合同等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批、核验一批”的原则,对接上海城投集团,逐步推进移交排水设施、设备的现场盘点、核实查验、清单锁定,全面完成移交接管工作。

(二)构建系统运营体系

结合本区排水运维管理需求及排水系统分布,对接上海城投集团,组建排水设施专业运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改革后根据市、区两级防汛指挥部署,落实公共排水设施防汛主体责任。配合市水务局、上海城投集团推进排水系统感知体系与模拟评估系统建设。

时间安排:2025年5月,完成区级防汛应急预案修编,对接上海城投集团。2025年6月,配合上海城投集团形成本区公共排水设施一体化运维管理方案。2025年12月,配合上海城投集团完成公共排水设施专业运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组建,明确运维管理和专业抢险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人员、设施、设备等保障。

(三)强化成本绩效管理

按照“五个明确”原则,落实本区移交排水公共排水设施日常运维经费和大中修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按照市级绩效考核办法,联合市水务局对上海城投集团进行考核。

时间安排:2025年底,配合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在开展预算绩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先行定额标准、现状投入水平和改革预期目标,研究形成统一的公共排水设施日常运维经费标准,同步建立结算协调机制;配合市水务局制定一体化运维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创新,提升运维效率。2026年起,联合市水务局共同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和监督细则,对上海城投集团开展一体化运维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运维资金拨付、市国资委对企业领导班子奖惩挂钩,原则上日常运维经费结算工作由区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经费拨付需结合当年市对区考核结果、排水设施运维及防汛应急抢险成效等。2027年起,配合市级部门开展一体化运维管理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适时研究建立综合单价估算机制。

(四)出台改革配套政策

研究形成本区移交排水公共排水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应急抢修近远期机制和资金渠道。开展新建排水设施建设投资政策研究。

时间安排:2025年,结合超长期特别国债、市级专项补贴等相关政策,配合市级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本区移交排水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应急抢修的近远期建设机制和资金渠道。2026年起,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厂站网建设运维一体化相关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研究,开展新建排水设施建设投资政策研究。

六、组织保障

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由市水务局、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区城投公司、各街镇组成区级工作专班,有序推进本区排水体制改革工作。

 

 

附件:1.名词解释

           2.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任务表

 

附件1.

名词解释

一、公共排水设施是指城镇地区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雨

水与污水集中收集、输送、处理等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排水泵站、排水调蓄设施、排水管网及其附属的检查井、雨水口等。不包括由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供本区域内部使用的排水设施。

二、排水设施日常运维包括:

1.排水管道日常运维(管道疏通、检查井和雨水口冲洗清捞、巡视检查、管道检测等)和小型修理工程(调换修理井盖、井座,管径≤600mm 且埋深≤3m 以及长度不超过一段

(两检查井之间)的管段修理工程等)。

2.排水泵站、调蓄池、通沟污泥处理设施日常运维,以及相关机电设备、建筑物、构筑物(场地内道路、绿化)等设施设备的维护。

三、排水设施大中修包括:

1.除小型修理工程以外,不改变管道位置、管径、管材的排水管道修理工程。

2.不新增固定资产的排水泵站、调蓄池、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大中修工程。

四、排水设施更新改造包括:

1.改变管道位置、管径、管材的排水管道工程。

2.新增固定资产的排水泵站、调蓄池、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大中修工程。

五、排水设施应急抢修是指排水设施因突发事件引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严重危害,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项目。

 

附件2.

普陀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任务表

项目

序号

任务类型

改革任务

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

责任部门

(单位)

配合部门

(单位)

1

推进平稳有序移交

制定区级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市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本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025年6月

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应急局、区人社局、各街镇、区城投公司

2

全面介入、同步跟进排水设施运维业务

对接上海城投集团一区一小组入驻本区排水管理单位和区属国有养护企业,全面介入运维管理业务,同步跟进2026年预算编制工作。

2025年6月

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城投公司

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各街镇

3

完成移交接管

在全面梳理移交排水设施、设备、人员、合同等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批、核验一批”的原则,对接上海城投集团,逐步推进移交排水设施、设备的现场盘点、核实查验、清单锁定,全面完成移交接管工作。

2025年3-12月

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城投公司

区国资委、各街镇

4

构建系统运营体系

完成防汛体系建设

完成区级防汛应急预案修编,并对接上海城投集团。

2025年3-5月

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应急局

区国资委、各街镇、区城投公司

5

形成运维管理方案

指导、配合上海城投集团形成本区公共排水设施一体化运维管理方案。

2025年6月

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区国资委、区城投公司

6

组件专业队伍

指导、配合上海城投集团完成公共排水设施专业运维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组建,明确运维管理和专业抢险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要求,落实人员、设施、设备等保障。

2025年12月

上海城投集团、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区国资委、区城投公司

7

强化成本绩效管理

完成成本绩效分析

完成本区公共排水设施运维成本绩效分析工作。

2025年6月

区建管委(区水务局)、区财政局

区城投公司

8

建立结算协调机制,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配合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在开展预算绩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先行定额标准、现状投入水平和改革预期目标,研究形成统一的公共排水设施日常运维经费标准,同步建立结算协调机制;配合市水务局制定一体化运维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创新,提升运维效率。

2025年底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上海城投集团、区城投公司

9

开展一体化运维绩效考核

联合市水务局共同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和监督细则,对上海城投集团开展一体化运维绩效考核

2026年起

区财政局、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上海城投集团、区城运中心、各街镇

10

一体化运维全成本绩效分析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一体化运维管理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适时研究建立综合单价估算机制。

2027年起

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上海城投集团

11

出台配套政策

研究形成大中修、更新改造、应急抢修近远期机制和资金渠道

结合超长期特别国债、市级专项补贴等相关政策,配合市级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本区移交排水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应急抢修的近远期建设机制和资金渠道。

2025年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上海城投集团

12

开展新建排水设施建设投资政策研究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厂站网建设运维一体化相关工作机制和配套政策研究,开展新建排水设施建设投资政策研究。

2026年起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建管委(区水务局)

上海城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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