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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关于《普陀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信用评估分级工作方案(修订版)》的起草说明

2023年06月14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为进一步规范区内长护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工作,提升辖区护理服务水平,推进本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普陀区医疗保障局对《普陀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信用评估分级工作方案》(普医保业〔2022〕1号)相关内容进行修订,着力将“评估方法、流程、标准”与业务流程及监管举措进一步融合,让信用评估成为促进长护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服务资源优化配置、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重要手段。

一、修订依据

2022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2022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沪信用办〔2022〕5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为推进本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2022年普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有关精神,我局制定了《普陀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信用评估分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22年度现场考核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在原信用评估分级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正、完善,形成《普陀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信用评估分级工作方案(修订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修订版)”)。

二、修订内容

“工作方案(修订版)”共计7大项28小项评估内容,对机构管理、护理服务、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其它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其它不良公共信用信息及附加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与原“工作方案”相比,“工作方案(修订版)”新增内容5项,补充修订10项,删除内容3项,文字改动3项。具体修正情况如下:

1、机构管理

原“工作方案”评估内容中对制度的要求存在重合,将两条评估内容整合为“建立健全本机构有关长护险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如长护险工作管理制度、护理质量、控制制度、结算日对帐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等,并保证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的有效执行。”

2、护理服务

与原“工作方案”相比,“工作方案(修订版)”补充“劳动合同或协议中需明确工作内容和薪酬、服务机构需核实服务老人基本信息、执行上级部门下发的政策文件、制定全年访护计划且访护评价真实客观、开具结算收据等要求。“工作方案(修订版)”明确了不正当行为范围、“虚假签到”认定标准。“工作方案(修订版)”提出“不得为长护险护理服务对象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和结算长护险护理服务费用,禁止使用辅助程序上传无效服务内容”,同时删除“日服务时长不超过月服务人数”。

3、监督管理

与原“工作方案”相比,“工作方案(修订版)”删除“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护理对象满意度”评估内容,新增“认真履行长护险服务协议,接收老人评估结果前,以书面形式与老人及家属确认评估结果,无异议再接收。”、“长护险护理员不得同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提供居家养老护理服务”、“上传的服务确认单、智慧长护平台实际签到情况、支付意见书三者需一致,并根据支付意见书进行费用结算;禁止使用虚拟定位辅助软件”、“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开展线下稽核专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有效整改”、“主动配合视频稽核工作,视频接通率符合管理要求”等5项评估内容。同时,补充“对签到异常数据进行核实”,不再对长护险机构监管人员进行分类。

4、其它部门行政处罚信息

将“根据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看机构是否有其它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情形”调整为“查看机构是否有其它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情形”。

5、其它不良公共信用信息

将“根据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看机构是否有其它不良公共信用信息”调整为“查看机构是否有不良公共信息情形(含行政处理)”。

6、附加情况

删除“监管平台未按时安装、应用的;违规行为被举报查实的;联合(飞行)检查中查实违规行为的;不服从街镇总量平衡管理要求,擅自扩大增量,一经查实”评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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