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信息来源: 上海普陀 发布日期:2026-03-31
| 序号 | 计划名称* | 检查时间* | 检查对象范围* | 全市预计现场检查户次 | 全市预计非现场检查户次 | 检查主体* | 年度日常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依据 | 监管领域 | 检查事项* | 检查情形 | 检查比例* | 检查方式* | 是否为双随机检查* | 检查对象抽取层级 | 业务指导科室 |
| 1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执行广告管理制度情况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 | 本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主营广告企业 | 30 | 0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四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 广告监管 | 对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1%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广告科 |
| 2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情况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7月至2026年8月 | 本区范围内申请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广告申请人 | 3 | 0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 | 广告监管 | 对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广告主未经审查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 | 15%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广告科 |
| 3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拼加改装监督检查计划 | 2026年3月至2026年12月 | 本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个体) | 411 | 0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3 |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市场监管领域 | 对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监督检查 | 对是否存在非机动车经营性拼加改装行为的监督检查 | 90% | 现场检查 | 是 | 区局 | 执法稽查科 |
| 4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特种设备许可单位证后监督检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 本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 | 15 | 0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 1.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2.对锅炉使用情况的检查 3.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4.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检查 |
以下检查事项下的所有情形: 1.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2.对锅炉使用情况的检查 3.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4.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检查 |
25% | 现场检查 | 是 | 区局 | 特设科 |
| 5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检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 本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 816 | 0 |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 |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 1.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2.对锅炉使用情况的检查 3.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4.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检查 |
以下检查事项下的所有情形: 1.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2.对锅炉使用情况的检查 3.高耗能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4.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检查 |
25% | 现场检查 | 是 | 区局 | 特设科 |
| 6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9月至2026年12月 | 本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 3 | 0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第二十七条 、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 | 网络交易监管 | 对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1.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亮证亮照的监督检查 2.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准入审核责任的监督检查 3.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责任的监督检查 4.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的监督检查 5.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监督检查 6.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区分自营业务的监督检查 7.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信用评价制度的监督检查 8.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的监督检查 9.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用户信息处置设置条件的监督检查 10.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信息保管的监督检查 |
90%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网监所 |
| 7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电子商务经营者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6月至2026年9月 | 本区电子商务经营者 | 50 | 0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网络交易监管 | 对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1.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证亮照的监督检查 2.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商品信息的监督检查 3.对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的监督检查 |
1% | 非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网监所 |
| 8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随机销售经营者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 本区商业综合体内随机销售经营者 | 4 | 0 | 各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保护法》第十四条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 1.对经营者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行为的监督检查 2.对经营者是否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服务信息行为的监督检查 |
5% | 现场检查 | 是 | 区局 | 消保科 |
| 9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7月至2026年11月 | 本区已报送上年度年报的企业 | 0 | 1615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
1.公示信息监管 2.登记事项监管 |
1.对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2.对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管 |
1.对企业公示信息真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大型企业按规定在年度报告中如实公示其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信息的监督检查 3.对个人独资企业提交真实材料取得登记的监督检查 4.对合伙企业提交真实材料取得登记的监督检查 5.对公司提交真实材料取得登记的监督检查 6.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市场主体的发起人、股东在市场主体成立后真实出资的监督检查 7.对市场主体的发起人、股东在市场主体成立后真实出资的监督检查 |
3% | 非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信用市场科 |
| 10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公示信息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7月至2026年11月 | 本区已报送上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0 | 215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 公示信息监管 | 对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 1.对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真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真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对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真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
3% | 非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信用市场科 |
| 11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6年11月 | 本区农副产品市场、花鸟市场、古玩市场、小商品市场 | 17 | 0 | 各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 商品交易市场监管 | 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 对经营者是否为违法出售、购买、食用及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展示、交易、消费服务的监督检查 | 50% | 现场检查 | 是 | 区局 | 信用市场科 |
| 12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拍卖经营活动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7月至2026年11月 | 本区拍卖企业 | 0 | 10 | 各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条,《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拍卖活动监管 | 1.对拍卖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2.对违反拍卖管理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
1.对拍卖人是否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2.对拍卖人拍卖资质的监督检查 3.对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监督检查 4.对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是否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监督检查 5.对委托人是否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监督检查 6.对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是否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监督检查 7.对拍卖人是否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的监督检查 |
50% | 非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信用市场科 |
| 13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商品条码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5月至2026年10月 | 本区商品条码使用企业 | 10 | 0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 商品条码监管 | 对标准制定的监督检查 | 对企业商品条码有效性及使用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 3%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质量促进科 |
| 14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团体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6年6月 | 本区开展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社会团体 | 1 | 0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二条,《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 团体标准监管 | 对标准制定的监督检查 | 对团体标准及自我声明公开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 3%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质量促进科 |
| 15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企业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5月至2026年10月 | 本区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 | 0 | 10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二条,《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二十八条 | 企业标准监管 | 对标准制定的监督检查 | 对企业标准及自我声明公开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 3% | 现场/非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质量促进科 |
| 16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生产、销售环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 本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不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生产企业) | 9 | 0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款,《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 | 产品质量监管 |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对生产、销售环节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 3% | 现场检查 | 是 | 区局 | 质量监管科 |
| 17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制造、修理、销售和使用计量器具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 本区制造、修理、销售和使用计量器具的经营者 | 120 | 0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 | 计量监管 | 对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 1.对使用的计量器具检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销售、使用、修理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3.对使用的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4.对制造、销售、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具有欺骗性的监督检查 5.对计量器具的配备和使用的监督检查 6.对集贸市场是否设置公平秤并实施检定的监督检查 |
4% | 现场检查 | 是 | 区局 | 质量监管科 |
| 18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型式批准(含标准物质)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 本区制造、销售、进口计量器具(含标准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3 | 0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 | 计量监管 | 对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 1.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监管 2.对国家标准物质的监督检查 |
10% | 现场检查 | 是 | 区局 | 质量监管科 |
| 19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能源计量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 本区重点用能单位 | 2 | 0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 计量监管 | 对能源计量的监督检查 | 1.对用能单位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2.对重点用能单位配备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或者能源计量工作人员接受能源计量专业知识培训行为的监督检查 |
10%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区局 | 质量监管科 |
| 20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零售商品计量称重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 本区零售商品的销售者 | 2 | 0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 计量监管 | 对商品量计量的监督检查 | 对销售者销售零售商品的监督检查 | 2% | 现场检查 | 是 | 区局 | 质量监管科 |
| 21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计量标准建标单位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 本区计量标准建标单位 | 2 | 0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八条,《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 计量监管 | 1.对计量器具的监督检查 2.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检查 |
1.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的监督检查 2.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业计量站)违反计量管理有关规定,未依法取得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力确认或者授权,擅自开展计量检定、型式评价、商品量计量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 3.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业计量站)违反计量管理有关规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能力确认或者授权的条件、要求,擅自执行相关计量检定、型式评价、商品量计量检验任务的监督检查 4.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业计量站)违反计量管理有关规定,擅自超过能力确认或者授权的期限、范围、区域执行相关计量检定、型式评价、商品量计量检验任务的监督检查 5.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业计量站)违反计量管理有关规定,擅自改造、拆迁、改变计量基准,或者故意损坏计量基准设备,致使计量基准量值失准、停用或者报废;擅自更换、封存、停用、注销、破坏计量标准;擅自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计量标准; 6.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业计量站)违反计量管理有关规定妨碍量值传递或者溯源;执行计量检定、型式评价、商品量计量检验等任务的人员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擅自超过能力确认或者授权的期限、范围、区域执行相关计量检定、型式评价、商品量计量检验任务的监督检查 7.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业计量站)违反计量管理有关规定,出具虚假、不实证书或者报告的监督检查 8.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伪造、变造、冒用、租赁、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相关计量印章、证书、报告或者标志的的监督检查 9.对从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的机构伪造检验数据或者违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等系列计量技术规范进行计量检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
15%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质量监管科 |
| 22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商品包装物减量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 本区食品、化妆品、食用生鲜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含销售者) | 3 | 0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 | 计量监管 | 商品包装物减量监督检查 | 对生产经营者(含销售者)商品包装物减量的监督检查 | 1% | 现场检查 | 是 | 区局 | 质量监管科 |
| 23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能效、水效标识计量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7年3月 | 本区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经营企业 | 4 | 0 |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1 |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计量监管 | 1.对能效标识计量的监督检查 2.对水效标识计量的监督检查 |
1.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能效标识计量的监督检查 2.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的产品水效标识计量的监督检查 |
5% | 现场/非现场检查 | 是 | 区局 | 质量监管科 |
| 24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认证机构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 本区认证从业机构 | 1 | 0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认证活动监管 | 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1.对认证机构资质和条件的监督检查 2.对认证机构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3.对认证机构认证记录的监督检查 4.认证活动监管事项下包含认证机构认证过程的所有情形 |
8%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质量监管科 |
| 25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强制性认证活动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 本区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生产企业,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生产企业 | 1 | 0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认证活动监管 | 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1.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2.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3.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的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认证活动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
5%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质量监管科 |
| 26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免办)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 本区CCC免办单位 | 1 | 0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认证活动监管 | 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对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检查 | 6%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质量监管科 |
| 27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 本区管理体系认证获证组织 | 4 | 0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认证活动监管 | 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1.对管理体系获证组织接受的审核活动的监督检查 2.对管理体系获证组织的认证符合性的监督检查 |
1%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质量监管科 |
| 28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 | 本区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 | 1 | 0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 认证活动监管 | 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1.对有机产品获证组织接受的审核活动的监督检查 2.对有机产品获证组织的认证符合性的监督检查 |
6%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质量监管科 |
| 29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检验检测机构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6年11月 | 本区获得本市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 | 14 | 0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2 | 《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三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1.对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检验检测机构变更的监督检查 3.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监督检查 4.对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监督检查 5.对检验检测机构样品的监督检查 6.对检验检测机构报告和原始记录的监督检查 7.对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的监督检查 8.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的监督检查 9.对检验检测机构证书标志证书标志和公章的监督检查 |
45%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区局 | 质量监管科 |
| 30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机构随机抽查计划 | 2026年4月至2026年11月 | 本区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机构 | 1 | 0 | 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 2 | 《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三十二条,《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1.对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情况的监督检查 2.对检验检测机构变更的监督检查 3.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的监督检查 4.对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监督检查 5.对检验检测机构样品的监督检查 6.对检验检测机构报告和原始记录的监督检查 7.对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的监督检查 8.对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的监督检查 9.对检验检测机构证书标志证书标志和公章的监督检查 |
100% | 现场检查 | 是 | 市局 | 质量监管科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