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信息来源: 上海普陀 发布日期:2026-03-26
| 序号 | 抽查计划分类 | 类型 | 抽查对象抽取层级 | 抽查事项 | 计划时间 | 抽查对象 | 抽查数量 (家) |
| 1 | 医疗机构监督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 单部门检查 | 国家、普陀区 | 1.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诊疗活动)管理情况; 2.医疗卫生人员(医师、护士、医技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管理情况; 3.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包括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等情况; 4.医疗技术(禁止类技术、限制类技术、医疗美容、临床基因扩增等)管理情况; 5.临床用血(用血来源、管理组织和制度,血液出入库,临床输血)管理情况; 6.医疗文书(处方、病历、医学证明文件等)管理情况; 7.抽查重点病历情况(合理诊疗、收费管理、医保基金使用和精神疾病诊疗、患者隐私保护情况等); 8.生物医学研究(资质资格、登记备案、伦理审查等)管理情况; 9.互联网诊疗和器官移植管理(是否符合《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条件、是否按照《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等)情况; 10.政策落实情况(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开设营利性药店,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或者变相分配收益;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等)。 |
2026年4月—11月 | 市发证医疗机构、区发证的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所)、诊所及其他医疗机构 | 67 |
| 2 | 母婴保健、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 单部门检查 | 国家、普陀区 | 1.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设置人类精子库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 2.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是否进行登记查验;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是否规范;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广告; 3.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是否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人工终止妊娠登记查验制度;是否建立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是否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是否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情况;是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相关制度实施情况; 4.规范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检查。是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基本标准;是否遵守临床、实验室等操作规范;是否存在非法采供精、非法采供卵、参与实施代孕、伪造或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滥用性别鉴定技术等行为;是否存在无相应技术资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行为 |
2026年4月—11月 | 妇幼保健院、其他医疗、保健机构、核准妇产科专业、 未取得母婴保健 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综合) 医院、妇产(科)医院、 综合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普通专科门诊部) | 13 |
| 3 | 传染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 单部门检查 | 国家、普陀区 | 1.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组织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以及疾控监督员制度落实情况等; 2.医疗卫生机构重点部门、重要环节环境和物体表面、诊疗用水、医疗器械、使用中消毒剂、污水等消毒管理卫生指标监督抽检。 |
2026年4月—11月 |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 52 |
| 4 | 放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 单部门检查 | 国家、普陀区 | 1.建设项目管理情况;2.放射诊疗场所管理及其防护措施情况;3.放射诊疗设备管理情况;4.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5.开展放射诊疗人员条件管理情况;6.对患者、受检者及其他非放射工作人员的保护情况;7.放射事件预防处置情况;8.职业病人管理情况;9.档案管理与体系建设情况;10.核医学诊疗管理情况;11.放射性同位素管理情况;12.放射治疗管理情况。 | 2026年4月—11月 |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 | 23 |
| 5 |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 单部门检查 | 国家、普陀区 | 1.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是否按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建立、落实及公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培训: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是否按规定的周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内容、时间是否符合要求;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是否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按程序开展评审及存档、公示;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否如实、及时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5.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是否按规定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是否进行检测结果的报告和公布;是否按规定配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并及时维护、保养,是否按规定发放、管理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劳动者佩戴使用; 6.职业病危害警示和告知:是否按规定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职业病危害及危害后果; 7.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是否按规定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8.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是否按规定处置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是否为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提供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资料 |
2026年4月—11月 | 已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 26 |
| 6 | 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 单部门检查 | 国家、普陀区 | 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资质证书管理情况;2.业务范围及出具证明管理情况;3. 技术服务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情况;4.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是否在备案的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2.出具的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技术人员是否满足工作要求;4.仪器设备场所是否满足工作要求;5.质量控制、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6.档案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7.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相关要求;8.劳动者保护是否符合相关要求;9.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疑似职业病、职业病的告知、通知、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2026年4月—11月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4 |
| 7 | 学校和托幼(育)机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 单部门检查 | 国家、普陀区 | 学校:1.学校(高校除外)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学校提供的学习用品达标情况,包括教室灯具、考试试卷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使用桶装水饮水机、水质处理器等涉水产品的学校索取涉水产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及各类涉水设备设施每学期使用前进行排污、清洗和消毒、水质经检验达到GB 5749要求后使用、水质处理器按要求定期更换滤芯、滤膜等情况。 托幼(育)机构:1.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情况,包括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和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情况、按要求报告传染病情况、婴幼儿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情况、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婴幼儿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或健康巡查、婴幼儿健康体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复课证明查验、消毒隔离等情况。2.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二次供水的托幼(育)机构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使用桶装水饮水机、水质处理器等涉水产品的托幼(育)机构索取涉水产品有效卫生许可批件及各类涉水设备设施每学期使用前进行排污、清洗和消毒、水质经检验达到GB 5749要求后使用、水质处理器按要求定期更换滤芯、滤膜情况,饮水杯具使用和消毒等情况。 |
2026年4月—11月 | 高校及中小学校(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外籍人学校)、托幼(育)机构 | 47 |
| 8 | 公共场所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 单部门检查 | 国家、普陀区 | 各类公共场所: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10.生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11.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情况。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1.检查建立卫生档案情况;2.开展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3.定期开展清洗消毒情况;4.新风口和开放式冷却塔依标准设置情况;5.抽查室内风口及周边区域是否出现积尘、霉斑。 |
2026年4月—11月 | 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场所、美发场所、其他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 303 |
| 9 | 生活饮用水和涉水产品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 单部门检查 | 国家、普陀区 | 集中式供水(公共饮水点):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5.水质消毒情况;6.水质自检情况;7.排查水质指标达标情况。 二次供水:供管水人员持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扫码知卫生”落实情况。 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和在华责任单位: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 注:开展随机监督抽检。 |
2026年4月—11月 | 集中式供水(公共饮水点)、二次供水、涉水产品卫生 | 62 |
| 10 | 消毒产品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 单部门检查 | 国家、普陀区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 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资质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情况;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 检查经营中的消毒产品:产品索证查验和违规宣传情况,重点检查经营抗(抑)菌制剂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宣传疗效的情况。注:开展随机监督抽检 |
2026年4月—11月 | 抗(抑)菌剂以外的第二类消毒产品 生产企业;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消毒产品在华责任单位、委托外地生产的责任单位;经营中的消毒产品 |
8 |
| 11 | 消毒服务机构卫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 | 单部门检查 | 普陀区 | 1.机构的监督检查:企业备案情况;消毒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情况;开展消毒服务相匹配的设备设施和专业人员配备情况;消毒关键环节相关数据的记录与保存情况;消毒关键环节相关数据的上报情况;使用的消毒产品索证查验情况;消毒效果符合标准和规范情况。 2.消毒作业现场的消毒效果抽检:开展消毒服务人员卫生防护情况;本次消毒服务方案制定情况;消毒过程及记录合规性情况;使用消毒产品的情况。 |
2026年4月—11月 | 现场消毒服务机构、二次供水设施 清洗消毒服务机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机构 | 6 |
| 12 | 医疗美容机构综合监管联合检查计划 | 跨部门联合检查 |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
医疗美容机构资质管理情况。执业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美容广告发布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未取得执业许可,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检查 |
2026年4月—12月 | 医疗美容机构 生活美容机构无证行医行为 |
15 |
| 13 | 互联网医院综合监管 联合检查计划 |
跨部门联合检查 |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普陀区医保局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
医疗机构资质。医疗卫生人员。药品。医疗技术。互联网诊疗和器官移植管理情况等 | 2026年4月—12月 | 互联网医院 | 11 |
| 14 | 中医诊所综合监管 联合检查计划 |
跨部门联合检查 |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
医疗机构资质。医疗人员。专科制定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及实施情况。中医医疗技术开展情况等 | 2026年4月—12月 | 中医诊所 | 5 |
| 15 | 口腔诊所综合监管 联合检查计划 |
跨部门联合检查 |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执业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广告发布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禁止类技术、限制类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 2026年4月—12月 | 口腔诊所 | 26 |
| 16 | 母婴保健服务机构(含产后母婴生活照护服务机构)综合监管 联合检查计划 |
跨部门联合检查 |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城管执法局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分局 上海市区消防救援局 上海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对产后母婴生活照护服务机构中无证行医行为的监督检查;作为消毒责任单位的消毒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 2026年4月—12月 | 从事母婴保健服务的经营主体 | 8 |
| 17 | 消毒产品生产综合监管 联合检查计划 |
跨部门联合检查 |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原料卫生质量以及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等。 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资质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情况;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标签(铭牌)说明书。 |
2026年4月—12月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及责任单位 | 7 |
| 18 | 涉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综合监管联合检查计划 | 跨部门联合检查 |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
对人感染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检查 | 2026年4月—12月 | 涉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 5 |
| 19 | 浴场综合监管 联合检查计划 |
跨部门联合检查 |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生态环境局 |
1.对场所控烟的监督检查;2.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沐浴场所);3.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的监督检查 | 2026年4月—12月 | 浴场类公共场所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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