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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后评估报告
2026年10月13日 来源: 上海普陀2026年6月,区数据局启动《普陀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后评估工作;2026年8月完成集中评估、部门座谈和现场核查,9月中旬形成正式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情况
(一)评估目的
全面评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的落地成效、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及上海市相关规范要求,重点核查制度目标达成情况、技术合规性和安全管控有效性,识别实施堵点、风险隐患;客观研判制度是否继续适用,为后续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资源共享、运维安全管理提供决策支撑,保障公共安全与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平衡。
(二)评估主体
本次后评估由区数据局牵头组织,联合区公共安全视频专项工作组(区数据局、区公安分局、区城运中心)共同开展,邀请信息化、法治、公共安全领域外部专家参与评审。
(三)评估指标
参照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DB 31/T 1531-2024)中关于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后评估。重点覆盖决策质量、执行体系、执行质量和目标实现程度,并设置规划建设、资源共享、运维安全、数据治理、安全合规等专业技术指标。
(四)评估方法与过程
采取多方式综合评估:查阅文件台账、平台日志、项目档案等书面资料;开展部门座谈访谈,走访区公安分局、区城运中心、各街镇及相关建设运维单位;抽取典型点位实地核查。技术核查主要包括:区视频数据共享平台和区数智融合一体化底座平台日志与API调用记录核验;“一机一档”台账与汇聚点位一致性比对;安全漏洞管理台账与修复记录抽查;等保、密评报告复核;数据共享目录挂载率、接口调用量等。
2026年6月启动评估准备工作,组建评估专班、制定计划、明确分工。7月制定评估实施方案与指标体系;8月中旬完成资料调取、部门座谈、现场核查、问卷调查;8月下旬汇总数据、梳理问题,组织专班研讨;9月中旬完成综合分析并形成正式报告文本。
二、决策实施基本情况
(一)执行单位
区公共安全视频专项工作组,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公共视频系统规划、建设、应用、维护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发挥公共视频系统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其他方面的作用。专项工作组由区数据局、区公安分局、区城运中心组成,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数据局;区相关单位(含“视频建设单位”和“视频共享需求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公共视频系统建设维护、共享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执行方案
《暂行办法》印发实施后,全区建立统一工作机制:一是落实职责分工,明确规划建设、共享调阅、运维安全监管责任;二是规范新建项目审核,落实仿真评估、专项审核机制,严控重复建设;三是搭建区视频数据共享平台,依托政务协同办公平台“视频资源申请”模块,落实实名制授权、最小可用原则;四是推进“一机一档”资源目录动态更新;五是建立调阅行为常态化检查、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同时,依托区数智融合一体化底座平台,推动视频能力标准API统一归集、统一申请、统一授权,落实权限最小化、有效期管理、调阅全程留痕。
(三)具体执行情况
1.规划建设管理落地。政务信息化新建项目含公共视频的均纳入审核流程,依托点位仿真评估,避免点位重叠重复建设,前端点位布局更加科学,落实公共区域采集要求,严禁在隐私敏感区域布设采集设备。平台接入视频总量达28825路,覆盖11家委办局、13处社会面重点场所及4个街镇;累计完成22个信息化项目仿真评估及验收报告输出。
2.资源共享机制运行稳定。全区公共视频资源统一汇聚至区视频数据共享平台,实行实名制授权,共享授权设置有效期,调阅全程留痕,区城运中心常态化开展调阅行为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暂停授权处置。基于全量视频开展标签化治理,累计生成标签7443个、关联预案472个。
3.运维与安全管理持续推进。建设单位落实系统运维、存储管理,持续提升点位在线率;开展视频算法事前事中事后评估,未通过评估算法不予持续财政保障;落实视频图像信息存储、访问、传输安全管控,严防视频信息外泄、篡改、非法复制。2025—2026年区视频数据共享平台不可用总时长0小时,实际稳定运行8760小时。
4.普法与业务培训有序开展。面向各部门、街镇运维管理人员开展办法宣贯培训,明确禁止性规定,强化个人隐私和公共数据保护意识。针对不同用户单位开展4场专项培训,内容涵盖智能调阅、权限管理、预案编制等关键功能,有效提升了各单位的平台操作能力,为指挥调度等业务场景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决策目标实现程度
《暂行办法》制定目标为实现本区公共视频系统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规范财政资金公共视频规划、建设、应用、维护、管理,平衡公共安全治理与公民合法权益保护。经评估,整体目标基本实现。
(一)提升经济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前置审核、点位仿真评估,遏制重复立项、重复布点,压缩无效财政支出;统一运维管理、优化运维经费使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2个视频类信息化项目全部进行了事前点位仿真评估,项目验收时再进行点位比对,确保事前和事后评估的一致性。
社会效益:公共视频资源在治安防控、城市一网统管、应急处置、防汛防台、重大活动保障、市容管理等场景广泛应用,提升普陀区风险识别、快速处置能力。视频资源统一共享,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减少重复建设,有效节约财政投入。《暂行办法》施行以来,累计提供视频调阅服务1619万次,完成重大保障任务19次,全区视频调阅稳定运行。
(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
1.制度体系层面:构建起普陀区公共视频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覆盖规划、建设、共享、运维、安全,与国家条例、上海市政务数据相关管理要求衔接。形成仿真评估、专项审核、统一共享、实名授权、调阅留痕、漏洞闭环、等保密评等常态化机制。
2.平台与资源管理:区视频数据共享平台稳定运行,一机一档资源目录动态更新;视频调阅实行最小权限、实名制、有效期管理,调阅留痕机制落地。
3.系统运行指标:全区公共视频点位平均在线率保持较好水平;新建项目均履行专项审核流程;新建视频项目评估机制常态化运行。
(三)有效解决固有问题
办法出台前存在的部门视频资源分散、多头建设、重复布点、共享无规范流程、调阅权限管理松散、档案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公共视频管理从分散管理转向统筹规范化管理。
四、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存在主要问题
1.基层运维力量不均衡。部分街镇点位分散,运维人员人手不足,少量老旧点位故障修复周期较长,个别点位在线率波动。
2.部门间业务协同仍有提升空间。少数业务单位对共享申请流程、权限管理要求掌握不熟练,资源调阅申请材料偶有不规范情况。
(二)原因分析
1.客观层面:存量视频设施建设年限不一,设备老化,基层运维经费和人力配置存在结构性差异。部分街镇点位分散、老旧设备占比高,导致故障发现和修复周期存在差异。
2.应用层面:常态化业务培训以面向机关工作人员为主,面向基层一线人员的轮训频次不足。跨部门视频数据共享申请虽已上线,但部分单位对接口申请、目录调用、权限有效期管理等操作熟练度不足。
五、评估结论及调整决策的意见建议
经评估,《普陀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过程较好,制度流程合法合规,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公共数据安全相关要求;办法起草阶段充分开展专家论证、征求相关委办意见,制度基础扎实。全区公共视频系统建设、应用、运维、管理工作依托本办法规范有序运行,有效支撑区域公共安全和城市治理工作。
评估建议:☑继续实施 □中止执行 □终止执行 □调整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