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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后评估情况报告
2026年09月25日 来源: 上海普陀2026年9月期间,区城管执法局对《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后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估工作情况
为全面掌握《普陀区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科学评价方案落实成效,客观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推动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工作持续优化,特开展本次后评估工作。
本次后评估工作由普陀区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民主党派人士、居委会、物业公司、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并邀请专业律师参与,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专业性。
区城管执法局依据《普陀区2026年度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评估的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制发调研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方案》的实施情况、问题不足和制约因素等进行了系统评估梳理,积极总结提炼经验做法,重点关注下一步需要调整修订的具体内容。
二、决策实施基本情况
(一)建章立制方面
《工作方案》印发后,区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完善城管社区工作室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提示;牵头区房管、区绿容、区规资以及各属地街镇等主要职能部门,形成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执法协作工作机制;组织梳理涉及住宅小区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规范,形成《住宅小区违法行为城管执法事项主要法律法规清单》,为综合治理提供法律依据。
(二)试点推进方面
试点小区在城管社区工作室建设、管执联动平台运用、违法行为巡查发现和处置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做法较为成熟、联动形成常态的住宅小区作为经验参考。
(三)全区推广方面
在试点基础上,借助住宅小区管执联动市级平台、城管社区工作室等平台,在全区范围内推进住宅小区日常巡查、“四不两直”及夜查等常态巡查机制。各街镇将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巡查和综合执法工作,强化区域资源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四)违法查处成效方面
1. 投诉总量明显下降
《工作方案》实施以来,住宅小区城管类违法行为投诉万人比总量呈下降趋势。通过管执联动、源头治理、前端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投诉矛盾在初期得到化解。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年度统计,我区住宅小区内涉及城管执法类投诉量实现大幅下降,2024年全年同比下降50.07%,2025年至今同比再降37.91%。
2. 违法行为逐年减少
通过《工作方案》落实,住宅小区城管类违法行为执法实效明显提升。城管社区工作室平台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了重要载体作用,违法行为在苗头阶段得到压制,各类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明显加大,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违法行为逐步减少。2024年住宅小区相关案件702件,处罚金额255.82万元;2025年住宅小区相关案件415件,处罚金额248.07万元;2026年住宅小区相关案件338件,处罚金额95.81万元。
(五)部门协作方面
区城管执法局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明确年度住宅小区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要求,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指数测评体系,组织日常协调监督,强化定期工作通报等。区房管局指导街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日常管理职责,对不履行及时发现、劝阻和报告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或项目经理予以失信记分。区绿化市容局协助执法部门对占绿毁绿问题进行认定,落实生活垃圾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区规划资源局协助调阅规划许可证、规划图纸等。区司法局指导属地街镇司法所做好案件审核工作。区消防救援支队指导相关部门和属地街镇落实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改。各街道(镇)有效落实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管执联动工作。通过个案研讨会商机制、执法协作机制的建立运行,促进了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线上和线下两个平台的运用,推动了纳管到执法、执法再到常态化管理的闭环运作模式的形成。工作推进以来,在线上管执联动平台接受物业企业报送的住宅小区违法线索24件,接收房管部门、属地街镇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移送线索15件,向房管部门、规资部门开具执法协助函8件;向房管部门、属地街镇、物业企业开具针对住宅小区日常管理的执法建议书3件。
(六)普法宣传和市民参与方面
通过城管社区工作室平台,将社区党建引领、群众参与、自治管理(物业、业委会、居委会、楼组长、居民代表等)以及问题发现等多种元素融入其中,形成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在基层的重要载体。通过城管“7·15”公众开放日、社区守法小讲堂等活动,发动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开展居民群众行为引导教育。市民代表通过业委会、楼组长、居民代表等渠道参与自治管理,通过投诉举报渠道反映问题,通过志愿服务参与社区治理。
三、决策目标实现程度
(一)诉件工单总量下降的目标完成
《工作方案》实施后,住宅小区城管类违法行为投诉万人比总量呈持续下降趋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诉件工单减量目标顺利实现。
(二)管执联动工作机制得到持续完善
通过执法协作机制、个案研讨会商机制和线上线下载体运用,纳管、执法、常态化管理的闭环运作模式逐步形成,部门间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建议等衔接流程日趋顺畅,管执联动工作机制得到持续完善。
(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日趋有力
城管社区工作室平台在基层治理中发挥重要载体作用,违法行为在苗头阶段得到压制,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查处案件数量稳步增长,重点类型案件处置周期明显缩短,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日趋有力。
四、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重心方向需要进一步调整和细化
随着《工作方案》进入全区推广和常态化管理阶段,试点小区经验已逐步转化为普遍做法,试点工作不再作为推进重点。原有方案中关于试点遴选、试点探索的阶段性安排已难以适应当前工作需要,需结合新阶段任务特点调整工作重心。
(二)法定职责事项需要衔接上位法律文件依据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新法将于2026年11月1日施行)等上位法律文件已作修订,《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行政执法事项交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决定》(沪府发〔2026〕14号)明确执法事项划分进一步调整,原有《工作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职责边界发生较大变化。执法事项权责需要重新梳理,各职能部门职责边界需要重新厘清,原方案部分内容已难以与现行法律依据和执法体制有效衔接。
五、评估结论及调整决策的意见建议
综合评估情况,对该《工作方案》终止执行,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重新制定。具体建议如下:
(一)更新梳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依据
结合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上位法律文件修订情况,系统梳理涉及住宅小区治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更新形成新的执法事项清单和法律依据汇编,确保新方案于法有据、衔接顺畅。
(二)进一步强化配套制度的完善和建设
在总结原有执法协作、个案会商、管执联动等机制运行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建设,细化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建议、信息共享等流程规范,提升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三)更新厘清各职能部门职责边界
根据执法事项调整回收情况,以及市城管执法局住宅小区“装修一件事”等新工作任务要求,重新厘清各职能部门在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综合治理中的职责边界,避免职责交叉和空白,确保各司其职、协同高效。
(四)调整《工作方案》的执行周期
结合新阶段工作特点和制度安排,合理确定新方案执行周期,明确阶段性目标和重点任务,增强方案的前瞻性和适应性,避免因执行周期过长导致与上位法律文件和执法体制变化脱节。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