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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后评估情况报告

2025年07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25年7月,普陀区司法局对《普陀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后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的目的和方法

(一)评估目的

《实施意见》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结合普陀区实际制定,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上海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对在新发展阶段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对更好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大意义。本次评估目的为准确掌握区政府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促进提高决策、文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评估方法

为了对《实施意见》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充分、客观的评价,本次评估综合运用召开座谈会、文献调查分析、专家论证等,采用了多视角、多层次的实证调查和政策研究结合的评估方法。

二、评估工作准备阶段

(一)成立评估工作小组

2025年7月11日,普陀区司法局成立《实施意见》后评估工作小组,由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区司法局综合监督科、依法治区科及区政府法律顾问、相关法学专家任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综合监督科。在工作小组的全程指导下,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整个评估过程得以按步骤、高质量地开展。

(二)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后评估办法》及评估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后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目的和内容,确定了评估步骤和时间节点。按照评估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估方法和进度安排,评估工作小组稳步推进评估工作,搜集、汇总、分析各项评估基础资料,形成本报告。

(三)召开前期工作协调会

为保障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评估效果,评估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评估工作面临的问题,讨论评估方案具体细节,分解部署工作任务,推进工作进展。

三、落实《实施意见》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实现“率先突破”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每年由区委书记牵头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布置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区政府、各政府部门每年及时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2022年11月,普陀区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

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紧抓“关键少数”,依托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开展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核,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内容,举办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主题攻坚克难专项工作培训班,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以考促学,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开展区管干部线上考学。

三是强化督察考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作专题述法,并通过“会议述法+书面专题述法”形式,实现区管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全覆盖。完善区级机关、街镇法治建设考核办法,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坚持“凡提必考”,组织干部参加依法行政任前考学。制定法治督察工作办法,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调研,发挥考核督察“指挥棒”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聚焦流程再造,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全面完成行政权力事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持续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在全市率先设立新办企业“一窗通”服务专区。新办企业网办率达到100%。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梳理“加装电梯”“开办便利店”等“一件事”清单,有效实现高频事项智能办理。

二是放管结合,深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协作,实现对同一检查对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综合监管、全面体检”。普陀区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社会反映好的地区”,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大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成功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三是优化服务,打造一流政务服务环境。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迭代升级,拓展好办、快办、免申即享、智能审批事项。完成区政务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打造“市一流政务服务中心”示范样板。连续举办三届“网办季”活动,开展体验式“陪办”“帮办”,精准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持续出台区优化营商环境1.0—5.0版,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打造政务公开品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政务公开模式,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政务公开服务专区,设立“政务直播间”,主动为企业群众开展办事辅导和政策答疑。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透明指数在全国政府透明度评估指数排名中连续8年名列前茅,5次排名全国县(市、区)政府第一。举办全市首场区级政府开放活动,建立全市首个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发布全市首个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区级标准化文件《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和服务规范》,已连续13年被评为上海市政务公开优秀单位。

二是加大依法决策工作力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完善目录清单的立项、报告和公开制度,每年在门户网站公示当年度决策目录,并实时动态管理。加强公众参与,创新参与方式,建立常态化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为重大决策建言献策。

三是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修订《普陀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规定》,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席复议听证会,强化生效裁判和复议决定的履行。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继续保持100%出庭,连续四年居全市首位,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效提升。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突出强基导向,构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相关行政执法事项下沉街镇。组建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推动人员、经费、装备等各类执法资源向基层倾斜,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得到有效充实。建立健全街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机制,综合协调各类执法事项,实现街镇层面“一支队伍管执法”,“网格化”“联动化”执法优势得到突显,成效不断夯实。搭建“法治督察+行政检察”平台,为基层行政执法“把脉”“开方”。

二是注重全过程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市率先设立区级行政执法公示统一平台,与市级平台同步公示,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印发《普陀区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整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执法培训、自查、现场检查、案卷评查和情况通报等活动,推动“三项制度”落地见效。

三是创新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利用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对部分餐厨垃圾、废弃油脂产生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优化分级分类“风险+信用”监管模式,积极融合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落实沿街商铺、建筑工地、历保建筑日常三色管理执法检查。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对部分适宜开展非现场执法的执法领域,从发现、取证、送达、执行等环节上,积极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

(五)坚持依法治理,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1年7月挂牌成立全市首个区行政复议局,持续完善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强化队伍配置,建成智慧复议听证室。在区级层面制定完善行政复议七项工作规范,跨前指导,开展“复议—执法”互动活动,针对重点领域制定工作办法。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律师等担任委员,充分听取咨询意见。坚持季度通报制度,每年印发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白皮书”,编纂行政复议应诉典型案例,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在全市首创行政复议“区长审案”机制,由区长直接参与行政复议委员会审议案件。深化行政复议“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一次性跑腿”工作模式,实现全区十个街镇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全覆盖。

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打造32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客厅,形成区、街镇、片区、居(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群众法律需求的“最后一公里”得到有效畅通,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级进一步提升。

三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发布《普陀区既有住宅更换电梯软法指引》《普陀区居(村)委参与意定监护事务软法指引》。围绕为居村减负赋权增能工作,开展“基层治理‘法治合伙人’成长企划”。开展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参加“一庭一课一练”(旁听庭审+案例课堂+实务训练)法治实训等赋能项目,开展“1名居村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结对共建工作,推动共建结对项目落地。

四、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评估结论

《实施意见》对进一步促进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促进提高决策、文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打下了良好基础。经过综合评审论证,《实施意见》整体上符合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等评估标准,能够较好适应普陀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应,可继续执行。

(二)下一步建议

1.完善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统一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法治政府考核指标和责任体系,强化法治督察力度,督促各街镇、各部门对照《实施意见》具体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行政执法品质。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街镇赋权承接运行工作的业务指导。密切赋权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镇之间的联系和配合,加强执法和管理部门的协作,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4.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完善法治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加大法治工作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的法律政策运用、防控风险、群众工作等综合能力,为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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