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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普陀区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体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人民城市建设,促进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本市城市体检工作的实施方案》(沪建综规〔2024〕5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沪建综规〔2025〕141号,以下简称“工作通知”),现将2025年度普陀区城市体检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区级城市体检。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统筹开展2025年普陀区城市体检工作,以普陀区辖区为体检范围,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区、街镇、社区城市体检和专项体检,加强城市体检与“十五五”规划编制、城市更新行动、完整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房屋体检等专项工作的统筹。结合普陀区发展需求和历年体检发现的突出问题,本年度专项体检以普陀区“一街一品”城市风貌形象提升为主题(附件3),建立专项体检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识别普陀区城市风貌低效、老旧、隐患、潜力空间,形成问题清单、待更新资源清单、需求清单,从存量资源盘活、安全隐患消除、功能短板补齐、环境品质提升等方面谋划生成提升项目,形成下一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二)街镇级城市体检。
区级统筹,以普陀区各街镇城市化地区为体检范围,实施街镇体检全面覆盖,选取宜川路街道、万里街道、长征镇3个代表性街镇作为试点街镇深入体检。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以综合网格为依托,统筹考虑后续开展完整社区建设的社区规模和范围,科学划定街镇全域的社区体检单元(附件4)。开展特色专项研究,聚焦群众关注和实际工作需求,统筹城市更新和“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从人居环境、公共空间、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商办产业、历史风貌等方面建立特色指标,排摸存量资源,查找问题短板,谋划生成更新项目,推动消除安全隐患、补齐功能短板、提升城市品质。
(三)社区级城市体检。
坚持区级政府统筹,街镇作为社区城市体检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专业团队共同参与。3个试点街镇各选择2个社区开展社区体检,非试点街镇不做要求。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优先选择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为体检对象,计划开展上海市完整社区建设实践的社区应前置开展社区体检。通过现场调研、访谈交流等方式采集数据,形成住房、小区和社区体检问题台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建议。
(四)强化城市体检数字化建设。
利用城市体检数据采集平台和城市体检信息系统,根据空间数据规范要求,按照区、街镇二级账户,分别开展指标数据填报工作,推动数据汇聚共享。在普陀辖区内,依托本区既有的信息平台,持续建设完善城市体检数字化应用场景。
二、工作要求
(一)成果形式。
城市体检成果应包括“一图一库一报告”。其中,“一图”为指标分析空间分布图集,将体检问题清单、存量资源清单、居民需求清单等精准定位落图,并纳入报告文本中做诊断分析。“一库”为矢量数据库,包括相关指标分析的矢量数据和采集表单,同步上传城市体检信息系统。数据库应采用gdb格式存储,各类数据要素采用点、线、面等形式提交,空间数据规范详见《上海城市体检工作技术指南》。数据库内各图层命名应与图集保持一致,提交方式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一报告”为城市体检评估报告,应包括专项体检报告。
(二)成果应用。
加强城市体检成果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各环节的应用,重点服务城市更新行动和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通过体检空间化成果辅助识别更新潜力区域和管理薄弱区域。加强体检成果向更新项目的实施转化,通过区级和街镇级综合性体检识别更新潜力区域,通过开展城市更新专项体检,科学确定拟启动的更新项目和时序安排,形成更新项目储备库。以体检报告为依据,分类梳理急难愁盼、难点堵点和长期谋划类问题,衔接1-3-5年城市更新任务,支撑编制年度更新规划实施报告,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更新,系统整治体检发现的问题。
(三)跟踪机制。
建立城市体检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对城市体检发现的问题指标进行动态跟踪,推行“三色预警+销项管理”模式。对连续两年未达标(红色)、同比无改善(黄色)、未达标带有改善(蓝色)的三类指标,结合各级城市体检报告,分别制定“一指标一方案”,并明确责任部门,多措并举切实推动体检发现问题的高效解决。
(四)进度安排。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城市体检工作。2025年3月31日前,按照市级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区建管委制定普陀区城市体检工作方案,明确本年度街镇体检范围。以各层级城市体检指标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特色指标,统筹推进城市体检工作。6月30日前,完成区级、街镇级、社区级数据采集和社会调查,各街镇在第三方专业团队支撑下完成收集相关指标,区建管委负责校核汇总指标数据。7月31日前,区、街镇体检报告经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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