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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的公示
2026年08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依据《上海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沪绿容规〔2026〕1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本市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3〕10号)。本区收费标准依照《关于普陀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普价管〔2014〕8号)执行。本行政区域单位生活垃圾收费标准为:单位生活垃圾(包括干垃圾、湿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费按标准桶收取,每桶容量240升。
(一)单位和饮食行业产生的餐厨垃圾(不含餐厨废弃油脂)按标准桶计收,每桶容量为240升,每桶为54元。
(二)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等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含餐厨垃圾)按标准桶计收,每桶容量为240升,基数内每桶为36元。
2025年度,本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对象共2021个,征收对象申报的生活垃圾总量1553200桶、餐厨垃圾总量562356桶,实际收运生活垃圾总量1553200桶、餐厨垃圾总量562356桶,征收总额83998211万元 。
涉及征收对象的具体数据,可通过线上平台https://ptlrzj.shpt.gov.cn/ptljsf/#/Login(链接)查询,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电话:62036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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