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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5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
2025年上海市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更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夯实根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核心职责
1.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深化信息公开,聚焦“一带一心一城”发展、推动沿沪宁协同创新、提振消费、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城市更新、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美丽普陀、加快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民生保障等领域,依法、规范、及时发布信息并做好解读。(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沿沪宁专项机制办、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文旅局、区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2.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适时启动本区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研究。(责任单位:区府办、各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3.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协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协调性审核。(责任单位:区府办、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4.落实本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要求,组织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办理业务质量和水平。(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司法局,完成时限:全年)
5.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和发布审查程序。(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二、提升效能,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多元功能
6.按照本市统一的政策发布平台和查询门户建设要求,依托大模型技术,提高政策发布的整体性、规范性和查询使用的便利度。(责任单位:区府办、区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7.深化政策集成式发布,加强政策主题库维护更新,推动惠企政策集中公开。(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数据局、各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8.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要求,加强政策解读质量把关,申报类、办事类政策的申报、评审、办理条件和标准原则上应作为政策解读内容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9.打造“政策公开讲”品牌,聚焦营商环境、惠企服务、民生实事等领域政策,探索建立“处长(科长)讲政策、专家评政策、媒体看政策”的三位一体解读机制,发挥政务直播间特色,借助短视频、微直播等方式,开展企业群众更爱看、更易懂的政策解读,扩大传播力度,有效引导预期。(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城运中心、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10.着力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水平,通过案例剖析、规则指引等方式加大对政策解读的辅导力度。(责任单位:区府办、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11.发挥12345热线总客服、网站政策留言板等不同平台政策咨询回应机制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共性问题的面上回应和个性问题的专业解答。(责任单位:区城运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12.继续做好新增政策文件“阅办联动”,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新增办事事项的依据类文件从“看政策”到“用政策”一键直达。(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13.动态完善并更新发布“一网通办”办事指南,强化惠企政策的申报提醒、匹配推送、进度告知和结果公示。(责任单位:区数据局、各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14.落实《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5年版)》要求,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指南,加强对教育、卫生健康、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建管委、区卫生健康委,完成时限:全年)
15.持续做好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和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数据局、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16.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决策结果和执行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区府办、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17.落实《上海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要求,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规则、流程、结果、监管和信用等信息。(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18.依法规范公开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财政信息。(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19.依法公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码”,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加强对公示情况的执法监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改委、区数据局、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三、增进互动,持续深化政民(企)互动公众参与深度广度
20.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扩大政府开放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发改委、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8月)
21.完善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丰富线上线下便利公众的参与渠道,制定与企业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文件时,应当听取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普惠性惠企政策原则上听取中小企业意见占比不低于50%。(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22.深化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制度,推动列席机制向决策专题会延伸,做好代表建议研究落实情况的跟踪反馈,形成工作闭环。(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3.深化政策公开政社合作试点,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产业园区、居(村)委等组织贴近基层一线的优势,向企业群众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推送和辅导,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24.高质效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办理时限,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结果应用,推动解决企业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责任单位: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四、创新突破,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与智能水平
25.探索沿沪宁政策协同机制,整合沿沪宁协同创新政策信息发布资源,实现门户网站政务频道、营商频道政策同源发布,研究沿沪宁相关城市要素平台接入,推动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键查询”。(责任单位:区府办、沿沪宁专项机制办、区发改委、区投促办、区科委、区数据局、区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26.按照本市政府网站升级改版要求,调整优化“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建立健全网站运营管理机制,加强网站日常检查监测。(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27.优化完善“上海国际服务门户”信源更新和报送机制,聚焦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员高频办事事项拓展涉外服务场景。(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28.规范全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加强常态化检查,推动各账号主体单位做好每周更新,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协同。(责任单位:区新闻办、区融媒体中心、各部门、各街镇,完成时限:全年)
29.持续抓好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修订专区标准,完善专区功能,进一步做细专区服务。(责任单位:区府办、区城运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30.深入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试点,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标准。(责任单位:区府办,完成时限:全年)
31.增强本区政务公开平台的数字赋能能力,通过政策查询AI辅助、政策解读AI制作、惠企政策AI关联、政府公报AI订阅等场景应用,提升政务公开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府办、区数据局、区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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