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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普陀区甘陵小区一号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普陀区甘陵小区一号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屋选购办法》、《普陀区甘陵小区一号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申请核查认定办法》及《普陀区甘陵小区一号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房票奖励办法》进行公告的通知
2025年12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普陀区甘陵小区一号地块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
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2011年10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根据2024年4月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25年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第二次修正)相关规定,现将关于将《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普陀区甘陵小区一号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普陀区甘陵小区一号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屋选购办法》、《普陀区甘陵小区一号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申请核查认定办法》及《普陀区甘陵小区一号地块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房票奖励办法》在征收地块办公室(甘泉路501弄25号)进行公告。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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