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普陀区石泉路75弄整体结构性修缮(改造)工程总投资的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报普陀区石泉路75弄整体结构性修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函》(普房管〔2025〕61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老百姓居住生活环境,现同意由你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组织实施普陀区石泉路75弄整体结构性修缮(改造)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小区东至石泉路49弄小区,南至原光新路泵站,西至学校,北至石泉路。

三、该工程改造形式为原址整体结构性修缮(改造),共涉及4幢房屋,建筑面积约5985平方米,涉及居住户数为125户,非居3户。

四、该工程总投资概算13402.4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999.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95.95万元,预备费359.75万元,工程前期费5847.67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采用代建制。

项目代码:31010700244245120251A3101001。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分享: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