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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风地区精品示范区道路改建工程总投资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07202401513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发文字号:
普发改投〔2024〕67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上报长风地区精品示范区道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请示》(普建委〔2024〕59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设施品质,完善长风地区区域品质风貌,现同意由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管理中心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组织实施长风地区精品示范区道路改建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涉及云岭东路、泸定路、中江路、同普路、光复西路5条道路。其中,云岭东路西起泸定路(不含交叉口),东至中江路(不含交叉口),道路全长约487米,规划红线为32米;泸定路南起光复西路(含交叉口),北至同普路(不含交叉口),道路全长约778米,规划红线为50米;中江路南起光复西路(不含交叉口),北至同普路(不含交叉口),道路全长约836米,规划红线为20-24米;同普路西起泸定路(含交叉口),东至中江路(含交叉口),道路全长约504米,规划红线为20米;光复西路西起泸定路(不含交叉口),东至中江路(含交叉口),道路全长约591米,规划红线为20米。道路工程范围具体以实测为准。
三、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5条道路的路面更新及微改造、公交站改造、附属设施更新及提标改造等。
四、该工程总投资概算50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7万元,预备费23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采用代建制,请参照《普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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