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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陀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6年05月0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上海市普陀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基层推荐,区委、区政府审议,拟表彰60名普陀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30个模范集体。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评模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5月6日至5月11日(五个工作日)

公示电话:52564588—8575、8537

来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513室

邮箱:ptqzghjc@126.com

上海市普陀区评模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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