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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国资委2026年度农村集体资产专项审计中介机构选聘公告

2026年04月2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市政府第65号令)、《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普陀区国资委聘用审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普国资委财[2025]13号)等相关规定,区国资委将于近期开展2026年度农村集体资产专项审计项目中介机构选聘工作。本次选聘共设2个标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标的

(一)标的内容

1.标的一:上海中环国际中小企业总部社区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单位)共计4家专项审计(长征镇镇级单位)

预算上限:6万

2.标的二: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单位)共计5家专项审计(桃浦镇村级单位)

预算上限:7万

(二)与标的相关的其他内容

与标的有关的情况和审计内容详见附件1。

三、机构与人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一定经营基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不少于3年,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2.必要业务能力。拥有与审计项目相关的专项业务资质或熟悉相应的业务领域、具备相关的项目能力。

3.相关项目经验。近3年内有连续从事不低于同等规模同类审计项目经验。拟派出的项目现场负责人还应具备不低于同等规模国有企业或农村集体企业、区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审计机关同类审计项目负责人经历。承接业务后,能保证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项目主审以及签字会计师等主要人员稳定,且审计团队人员不发生较大变化。

4.未涉限制情形。截止投标日,未处于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暂停执行与拟选聘相关业务或全部业务阶段;近3年内没有承接与审计项目存在相互核对印证的业务;与审计涉及企业不存在须回避的利益关系。拟派出项目组成员均无行业惩戒、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不良从业记录且不属于市、区国资委进入限制人员等。

(二)保密要求

对执业过程中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能够严格保密,未经被审计单位同意,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相关资料对外泄露。

(三)其他事项

1.承接业务后,若审计工作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其他特殊情况,将视情况而调整。

2.同一事务所可以投标多个标的。

四、选聘程序

1.通过区国资委官方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2.有意向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应标文件(附件2、3);

3.区国资委审核确认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并组织综合评分;

4.区国资委按程序确定中标会计师事务所;

5.在区国资委官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6.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履行框架协议采购程序,与中标中介机构签定业务约定书。

五、投标时间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请于2026年4月27日前送交或快递至公告人。

送交或快递地址: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3号楼708室

联系人:杨寅、吴雯雯

联系方式:52564588-4756、4757

附件1:2026年度农村集体资产专项审计项目介绍表

附件2:应标材料要求

附件3:承诺函

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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