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5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普陀区政协办公室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