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寿路街道办事处
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802号)第十八条工作要求, 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