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关于向上海米函实业有限公司送达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11月2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米函实业有限公司:

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找到你公司,鉴于此情况,为保障你公司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维护,本局现以公告形式送达《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决定书》(沪市监普撤字[2025]第07000001202506090006号)。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决定书》沪市监普撤字[2025]第07000001202506090006号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2月21日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11月21日

分享: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