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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上海侬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送达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12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侬孟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找到你公司,鉴于此情况,为保障你公司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维护,本局现以公告形式送达《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决定书》(沪市监普撤字[2025]第072023040021号)。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决定书》(沪市监普撤字[2025]第072023040021号)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4日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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