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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上海范尔芮科技商贸有限公司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2026年04月30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范尔芮科技商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的上海范尔芮科技商贸有限公司未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的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库房地址及时进行变更一事,已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本局于2026年4月15日向你单位住所地邮寄送达《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沪市监普责改〔2026〕0009220号),因你单位不在住所地经营,无人签收,无法送达;本局于2026年4月15日向你单位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的经营场所邮寄送达《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沪市监普责改〔2026〕0009222号),因你单位不在备案经营场所经营,无人签收,无法送达。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维护,本局现以公告形式送达上述《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沪市监普责改〔2026〕0009225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时间: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30日

附件:《沪市监普责改〔2026〕0009225号)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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