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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上海志淮实业有限公司送达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2025年03月26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志淮实业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的陈志朋申请撤销上海志淮实业有限公司的登记一案,拟撤销你单位的设立登记。

本局于2025年3月25日向你单位住所地直接送达《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沪市监普撤听告〔2025〕072024040038号),因你单位不在住所地经营,无人签收,无法送达。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维护,本局现以公告形式送达上述《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6日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听证告知书》(沪市监普撤听告〔2025〕072024040038号)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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