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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上海嫣襄商贸有限公司送达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决定书的公告
2025年01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嫣襄商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的金维申请撤销上海嫣襄商贸有限公司的登记一案,拟撤销你单位的设立登记。
本局于2025年1月7日向你单位住所地直接送达《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决定书》(沪市监普撤决[2025]第072024040023号),因你单位不在住所地经营,无人签收,无法送达。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维护,本局现以公告形式送达上述《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2月6日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决定书》(沪市监普撤决[2024]第072024040023号)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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