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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上海组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2024年08月0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组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由本局调查的沈晓军申请撤销上海组铜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一案,已对你单位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本局于2024年8月2日向你单位住所地直接送达《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沪市监普撤字[2024] 202400033103号),因你单位不在住所地经营,无人签收,无法送达。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得到充分维护,本局现以公告形式送达上述《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时间自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31日。

附件:《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沪市监普撤字[2024] 202400033103号)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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