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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2025)办字第4526号)
2026年01月08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普劳人仲(2025)办字第4526号
上海庆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韦儒纱、李贵川、李远航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审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普劳人仲(2025)办字第452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李远航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9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民币8772元;
二、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韦儒纱、李贵川、李远航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人民币948240元;
三、对申请人韦儒纱、李贵川、李远航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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