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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2026)办字第2609号)

2026年10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普劳人仲(2026)办字第2609号

斯慧(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任会东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审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普劳人仲(2026)办字第260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你单位斯慧(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任会东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工资人民币77959.60元;

二、对申请人任会东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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