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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2026)办字第1873号)
2026年07月02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普劳人仲(2026)办字第1873号
哪吒合智(上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刘旭宸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审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普劳人仲(2026)办字第187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哪吒合智(上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刘旭宸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11日期间工资差额人民币121948.42元;
二、被申请人哪吒合智(上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刘旭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67500元;
三、被申请人哪吒合智(上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刘旭宸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年终奖人民币30250元;
四、对申请人刘旭宸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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