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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2026)办字第2134号)
2026年06月18日 来源: 上海普陀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普劳人仲(2026)办字第2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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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段冉与你单位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等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普劳人仲(2026)办字第2134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二六年八月四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普陀区志丹路8号2号楼第九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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